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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为了切实贯彻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努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和全县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现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基础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全民素质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奠基工程,是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是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振兴崇信经济的根本途径。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部战略目标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搞好基础教育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解决好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最终要靠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1996年实现了“两级”达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均有了较大提高。但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文化教育基础薄弱,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十五”期间,全县初中学龄人口将有较大增长,基础教育面临严峻挑战。上述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两基”成果不仅难以巩固,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进程。为此,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基础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力时机,切实将基础教育的发展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将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切实保障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切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县基础教育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奋斗目标

  我县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改革教育体制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的,狠抓“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十五”期间,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的主要任务是:狠抓“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要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初中缀学率回升,初中学龄人口进入高峰等问题。“十五”期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5%,12—15周岁普及率达到97%,毕业率达到100%,流失率控制在部颁标准之内。

  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城、乡教师轮岗制。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确定县中、锦屏小学综合教育中心为“四制”试点学校。2001年秋季至2002年春季为宣传、准备阶段,各试点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国、省、地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2002年秋季为实施阶段,试点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各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加强量化考核,减少人为因素,要将考核结果分段公示,增强透明度,使被考核者心服口服,以减少实施的阻力。要将那些事业心不强、教学效果差、年度考核处于末尾、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通过组织措施降职、降级试用,责令自费进修或者下岗;基层轮换到县城的教师,应是那些教学水平在乡(镇)领先的、所教学科成绩在全县乃至全区有一定影响的、确实能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同时教育局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规划,2003年秋季,在全县推广“四制”。通过这一改革,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挖掘潜力,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效益。要继续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薄弱学校建设。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大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残疾少年儿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

  努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要集中力量办好县中及二中的高中部,使高中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十五”初期,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50%,“十五”期末,力争上升到65%。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十五”期间,城镇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六周岁幼儿接受一年学前教育的面达到60%。稳妥发展民办幼儿教育,逐步形成以乡(镇)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以民办为主的学前教育格局。

  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农科教紧密结合、共同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体制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实行县、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加大县人民政府在经费筹措、教师调配、规划协调等方面对教育的统筹管理权;继续发挥乡(镇)、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乡(镇)要办好独立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和农技校,行政村要办好村小学和幼儿园。乡(镇)、村要负责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划拨新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并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入学,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为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具体问题。

  实行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制度。从2002年开始,实现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由县统一管理和发放。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要相应划拨上交到县财政,并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帐户中。

  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教师管理制度。完全中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继续推行校长培训制。对已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校长,还要进行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教育和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的培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任职能力。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上收到县,实行县、乡学校的教师的补充和教职工的调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劳动人事部门参与监督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四、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建立健全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十五”期间,县、乡要努力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保证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入均公用经费逐步增加。要积极研究开拓多方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渠道,使全县教育经费总量有较大增加。

  要依法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确保足额征收,并全额用于义务教育,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维护、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等方面。在上述各项开支后仍有余额,可适当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要纠正教育费附加发放教职工工资的做法。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要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定额,除从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中开支外,不足部分由县两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县级以上财政拨给乡(镇)的教育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计划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下达到学校使用。

  坚持多元化办学、多渠道投资的路子。继续提倡和鼓励集资办学,提倡农民通过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捐赠。积极支持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发展,并对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行税。

  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强危房改造及薄弱学校建设,规范义务教育学制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2001年,完成锦屏镇中心小学等五所学校的并校及铜城乡马沟小学等三所学校的并班工作。撤销铜城乡李家湾等3所初小;撤销铜城乡的白马庙等11个教学点。2002年撤销赤城乡的刘家庄等4年初小;撤销黄花乡龚家洼等12个教学点(规划见附表一)。通过布局调整后,全县中小学校(点)由原来的127所(个)减少为95所(个),村小服务半径均在2.5公里左右,每校覆盖人口为817人左右,规模在10个教学班,班均学生数为33人,校均在校生为159人。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十五”期间,将赤城中学改造为完全中学,以便于赤城、新窑及矿区学生能就近接受高中教育。

  按照“以加强和改造现有危房为重点,以合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目标,查缺补漏,消除危房”的总体思路,全县共确定43所中小学校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整个工程分五年完成。2001年完成马湾等8所学校的的改扩建工作。2002年完成于家湾等8所学校的改扩建工作。2003年完成9所中心小学的改扩建工作。2004年完成县中学等10所学校的改扩建工作。2005年完成白新庄等8所学校的改扩建工作(规划见附表二)。整个工程共需资金1176.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824万元,地、县自筹解决352.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配套资金的筹措采用两项措施:一是县乡财政每年共同挤出5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工程;二是城乡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工程。建立县、乡、村、校四级筹措配套资金网络,配套资金纳入县、乡年初财政预算,并设立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实行县、乡两级汇签审批制度,统筹管理和使用。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杜绝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按照“先必需、后提高”的原则,切实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用5年的时间,完成县中学及综合教育中心的改造。县中学2001年充分论证,拿出规划,2002年争取列项,2003年开工建设,2005年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教育中心争取2001年列项,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完成并投入使用。各乡(镇)也要采取切实措施,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争取每年改造一所薄弱小学。

  根据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及“十五”期间初中学龄人口进入高峰等现状,在两年左右完成向“六三”学制的过渡。具体步骤为:2001年完成10所中心小学的学制过渡,2002年完成其余完全小学的学制过渡。各乡(镇)、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在师资、校舍、教学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六、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步伐

  抓住国家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及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的有利机遇,积极努力,迎难而上,先县城后农村,先中学后小学,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争取到2005年,基本完成地区下达的24所学校开设计算机课,74所学校建成卫星地面接收站,24所学校上计算机网,4所学校建起校园网的任务(具体实施规划见附表四)。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实施“校校通”工程,需要大量的物力和财力。初步估算,到2010年,要完成地区下达的任务,约需资金近千万元。因此,筹措经费是我县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实施“校校通”工程的一个大问题。在筹措经费时,一定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所需资金要优先纳入财政预算,并努力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当前,主要通过四种渠道来解决经费来源。一是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教师培训费用和特困乡(镇)的设备配备等;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地的扶持,充分利用各种援助项目;三是通过贷款,大公司、大企业、社会各界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也可建成后分期付款;四是向学生收取符合规定的上机费和电化教育费,走“以机养机、自我发展”的路子。 按照地区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配备标准,结合我县规划,到2010年,全县约需计算机教师100名,师资需求量较大。因此,要广开渠道,努力加快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培训步伐。从今年起,接收大中专统配生时,应优先考虑信息技术教育所需师资;还可以聘请兼职教师解决信息技术教师紧缺的问题。县综合教育中心、县中学、锦屏镇中学,要担当起培训任务,力争到2005年,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都能进行一次《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规定内容的全员培训。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考核达标才能晋升职称制度。对信息技术教师工作量计算、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与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在今后省、地、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上也要有相应的要求。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象抓“两基”一样抓好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高度重视、支持和倾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按照年度规划目标,把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自身建设以及人才引进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今后五年内,对全县所有中小幼教师进行学历培训、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老年教师培训,并开展基本功过关活动。

  学历培训:凡2004年前,55岁以下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要求的,必须通过自学考试、电大、函授以及离职进修等途径取得与本人原学专业或新教专业相同的合格学历。到2004年,使幼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7%、95%、75%。

  岗位培训:通过岗位自学,传、帮、带和送教下乡活动以及说、评课,使各级职称的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教改能力。到2004年,使幼儿、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岗位胜任率分别达到98%、95%、96%和96%。

  骨干教师培训:主要进行知识更新、现代化教学技术运用、教改实验、教育科学研究等培训,力争“十五”期间培养县级以上骨干教师200名。

  老年教师培训:对55岁以上的老年教师,以基本知识温习与基本知识技能培训为主,进行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培训。

  基本功过关:按照地区要求,从2001年开始,凡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小幼公办教师,均应参加各个层次的基本功考核。考核工作以教师任职学校为主,教育主管部门逐年验收,2003年全面结束并审报地区复查。

  教师培训形式以在职自学为主,除参加国家、省、地级学习外,要以综合教育中心为依托,提高县级培训,并通过参与教改实验、承担科研任务及各类竞赛活动培训提高。

  教师培训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鼓励教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教师培训经费除在教育费附加及“义教工程”培训经费中提取外,教师所在的学校及教师本人也应支付部分费用。

  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强高级人才和紧缺科目人才的引进工作。今后,凡户口不在本县的外地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自愿到崇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人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000元,凡外地师范类计算机、英语专科毕业生,自愿到崇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人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000元。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施“形象工程”。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职工及各级各类学校领导都要努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使人人成为教师的表率、管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内行。各级领导要坚持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带头抵制各种特殊化表现。

    八、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条件保障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乡(镇)要按照“分层推进,逐步深入”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制定规划,每年确定1—2所试点校,抓好落实,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学校要加强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当地资源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教育活动,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要根据德育的总体目标以及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形式规律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逐步形成贯穿中小学各类教育阶段、由浅入深的德育目标层次递进的完整体系,使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更加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要通过各种形式把德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要使学生将自己的理想与日常学习生活实践联系起来,学校要设置多种服务岗位,让更多的学生得到实践锻炼的机会。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意见》,在中心小学已开设英语课程的基础上,2003年前,其余各完全小学均开设英语课,开设的起始年级暂定为三年级,力争从2005年起,从小学一年级统一开设英语课。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小学加强综合课程,初中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中学设置选修课,普通高中设置技术类课程。各类学校要合理配置资源,调整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改进教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中小学都要加强劳动教育,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要加强音、体、美教学,开展经常性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要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从2001年秋季开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小学社会、自然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以后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向其它科目渗透。

  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加强教学用书的管理,严格按照省颁用书目录订书、供书、用书。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教材与教学用书的征订与审查制度,各乡(镇)教管会、县直各校要严格执行订书单送审盖章和发书审查对照制度,任何部门、发行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校搭售或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材料。要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和文体活动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对中小学非毕业班学生进行集体补课。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制度,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次数、难度和范围,中小学一般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得再进行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严禁排队公布学生课业成绩。 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以“两基”年检为重点,加大督政、督学的力度。以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的督评机制,建立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评估标准,促进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本上要靠法制和靠制度保障。各级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深入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法律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倾向。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进学校开展各种评比、检查活动,更不得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促销活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活动正常进行。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设录像厅、游戏厅、歌舞厅、台球案和有严重污染、噪音影响的摊点,严禁一切邪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大基础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施教,规范教育行为。要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处理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要依法纠正乱收费行为,对于不按规定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级党、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县基础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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