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窑镇位于崇信县西南山区,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2.9万亩,7个村,4500人。省道304线纵贯全境。
镇内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13.2亿吨,是省列新赤工业开发区的重点乡(镇)。现已建成生产矿井4对,年原煤产量90万吨,其它工业企业3户,年工业总产值6000万元。区域内电力供应充足,西北地区第一个无人值守110千伏送变电工程在其境内,年输送电能力4000千瓦时。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开发区规划面积95.71公顷,建成面积57.4公顷,城镇人口5408人。
镇内山大沟深,天然草原面积居全县之首,农民素有养牛传统,农村经济以草畜产业为主导产业。已建成了5130亩人工优质牧草基地,全镇牛饲养量8000多头,羊饲养量4800多只,年出栏肉品270吨。崇信县肉牛胚胎移植中心设在新窑镇,胚胎移植技术居全省领先水平。
镇内植被保护较好。有成片的天然次生林,主要落叶乔木有松、柏、桦、椴和漆树,桦、栎、椴材质细密坚硬,不裂不翘,耐湿耐腐,是工业生产特种用材,漆树所产生漆、生腊、漆油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核桃、野生山毛桃面积较大,年产约200吨,核仁含量率高,具有较高的营养保健价值,县镇两乡正在筹建高级保健食用油加工厂。还有野生药材及鹿、金钱豹等珍贵动物资源。
发展战略
总体思路:工贸兴镇,草畜富民。
培育两个典型:一是保健食用油项目达产达标;二是街道铺油1.8公里,开发建设环镇路商贸一条街。
推进五项工作:努力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实施工业突破战略;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大力推进草畜产业规模开发;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施财政攻坚战略。
落实四项保障措施:解放思想、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明工作纪律。
工作目标
农业增加值1430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7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75元,地方财政收入计划172万元,出生率控制在13‰,计划生育率达到8‰。
产业开发现状
林果:2002年全镇退耕还林1548 亩,三荒造林3000亩。 草畜:2002年全镇种植紫花苜蓿5200 亩,建成千亩以上种草大点1个。全镇牛饲养量5438头,出栏1131头,出栏率20.8%,5头以上养牛户157户。羊饲养量5293只,出栏2399只。畜牧业总产值209万元,占农业增加值的15.5%。
煤炭:镇办百贯沟煤矿,2002年完成产量2.4万吨,销售收入173.5万元,上缴税金10.3万元。
主要产业政策
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发展二、三产业,鼓励、支持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县内外机关、团体、企业、个人到我镇创办、领办、帮办各类企业及经济实体。
2、鼓励、支持县内外机关、团体、企业、个人,特别是经营大户承包各类土地,建办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各类性质的经营林场、牧场、草场。
3、对各类退耕还林(草)的经营业主实行专项补助,退耕地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每亩补助粮食200斤,现金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助5年。
税收政策
地税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国税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
财政征收的税种有 农业税:正税 7%,附加税1.4%;牧业税:牛、马、驴、骡正税6.5元/头,附加税1.3元/头;羊正税2.5元/只,附加税0.5元/只;特产税:水果、花卉、苗木、果用瓜、水产品食用菌原木正税8%,附加税1.6%;药材、花椒、核桃正税7%,附加税1.4%;日光温室、大棚菜正税5%,附加税1%;契税3%;耕地占用税:山地、塬地2.5元/m2
,川地3元/m2 ,农民建房减半征收。
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四荒地承包期限不超过50年。
土地储备范围:城区范围内的无主国有土地;被依法收回的闲置荒芜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已满,依法收回的土地;为政府代征的土地;因实施县城规划和土地整理,县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县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它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国家建设用地征用: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土地制度,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地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直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谈征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征地协议,积极支持国家建设。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宅基地批划条件: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1、因村镇建设规划需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有一子女外,其余子女需另立门户,且已年满18周岁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宅基地批划程序:农户申请→村委会讨论→镇政府审查→县政府批准→缴纳税费→镇土管所划拔→现场发(验)灰线→验收发证。
计划生育政策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妇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州(地区)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生育一个女孩的;
7、一方系少数民族的;
8、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6、7、8只针对农村居民)。
计划外生育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外一孩:夫妇上年人均纯收入×20%×3.5(年);计外二孩:夫妇上年人均纯收入×30%×7(年);计外三孩:夫妇上年人均纯收入×40%×14(年);计外四孩,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依照相应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规定间隔期限生育的,应征收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应征收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相应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救、社保、优抚政策
救灾款使用范围:1、解决灾民生活上无力克服的吃饭、穿衣、住房、治病的困难;2、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3、适当扶持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社保对象: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民;2、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民。
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农村减负政策
三税附加的使用:三税附加用于五保户供养、村办公费、村干部报酬三项开支,属村集体资金,村帐乡管。
筹资:用于村上社会公益事业时,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的办法,每年每人不得超过10元。
筹劳:全省规定用三年时间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2年减至17个,2003年减至14个,2004年减至10个,2005年全部取消,2006年以后再需用工,采取一事一议筹劳的办法。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劳动日,超过的出钱雇用。
招商引资
1、优惠政策:凡前来我镇投资兴办工业项目,第三产业开发项目的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其建设用地由镇上负责统一征用或租赁,免费提供投资方使用,并由镇上负责协调通路、通电、通水和平整场地。对前来我镇投资开发利用“四荒地”的,所需土地由投资开发商根据需要选择,由镇上负责与村上联系妥善后交付使用。进行植树种草生态建设,且在镇上退耕还林(草)规划范围内的,兑现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补助。
2、重点招商项目:特种食用油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采取拍卖或承包的形式招商引资,已完成投资116.3万元,安装设备126台(套),今年再投资90多万元,使该项目达产达标。
重大基本建设
抓好煤炭产业开发。全面启动实施镇办百贯沟煤矿30万吨/年技术改造项目,年内完成投资387.4万元,购置设备62台(件),完成黄泥灌浆系统,装备两个工作面,年内产量达到9万吨,上缴税金45万元。
保健食用油项目达产达标。在去年完成投资116万元的基础上,采取招商引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入股等办法,再完成投资90万元,对精炼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成灌装生产线,提升产品档次,产量达到200吨,产值达到150万元。
城镇化建设:一是完成街区道路铺油1.8公里,使镇区面貌有较大改观。二是开发建设环镇路商贸一条街,新增2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扩大小城镇容量,拓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三是按照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新窑煤矿劳动服务公司无偿拆迁,开通十字街道,建成街心花园。
草畜产业:全年种草5000亩。认真落实封山禁牧的规定,推广舍饲站养,大力宣传普及黄牛育肥技术,扩大养殖规模,改良黄牛品种,推动畜产业向科技型转化。建成大兴、青泥沟两个草畜产业整村推进村,建成7个百头养牛社。户均出栏2头牛。
项目建设:年内重点做好4个项目的论证和列项争资工作,争取资金30万元以上。一是积极论证后庄、寨子、青泥沟、大兴四村14个合作社的移民搬迁项目,争取省市立项;同时,积极做好依托新柏矿区、大柳煤田两个工业区新建柏家沟、戚家川两处小集镇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结合退耕还林,完成全镇核桃基地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大力培植地方财源。三是发挥区位优势,规范煤炭贩销市场,力争建成煤炭市场。四是积极论证实施“生态家园·沼气富民”工程项目,争取省市列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