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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2年7月24日《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2〕45号)和(平政发〔2003〕34号)《关于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乡镇现状
崇信县地处甘肃省平凉市东部;东接泾川、灵台县,西至华亭县,南靠陕西陇县,北依崆峒区。全县辖8乡2镇、2个街道办事处,79个行政村,410个合作社,18595个农户、94046人,土地面积840.24平方公里,万人以上的乡镇3个,万人以下的乡镇7个。据《县志》记载,崇信县建县于北宋建隆四年。解放前夕,崇信县辖锦屏镇及高庄、铜城、赤城、神峪四乡。解放后,成立崇信县人民政府,下设锦屏、高庄、铜城、赤城、神峪5个区,30个乡、149个行政村。经过几次撤区并乡以及合作化、公社化等,县内行政区划变动频繁。与邻县辖区亦有变动。从1950年至1962年先后将泾川县的桃花岭、东阳寨、崖尧;灵台县的高年、水么、黄花塬、葛家沟、后庄、金龙、场湾、大庄、庙沟;平凉县的赵寨;华亭县的牌坊岭等地划入崇信版图。同时将崇信县的神峪区划入华亭县管辖。
从历史沿革看,解放初期到1961年底,县内行政区划变动较大,主要是县辖区的调整。1962年以来,恢复县制新设立10个人民公社至今40年到现在10个乡镇行政区划一直未变动。从现状看,10个乡镇的布局基本合理,从人口分布情况看,万人以上,区域面积60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3个(锦屏、铜城、黄寨),占乡镇总数的30%;总人口在万人以下,区域面积在60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4个(赤城、新窑、木林、黄花),占乡镇数的40%;总人口在万人以下,而且区域面积不足60平方公里的乡镇3个(高庄、柏树、九功),占乡镇总数的30%;根据排查,人口偏低,区域面积较小的属高庄和柏树二乡。区域面积较大、人口偏少的是新窑镇、赤城和黄花三乡镇。
二、乡镇区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撤并条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实行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减少人员、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强化组织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城镇化建设及公益事业建设;拉动商贸流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撤并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立足于乡镇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符合乡镇机构设置的要求,体现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便于加强管理,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确定撤并对象,制定撤并方案,既要考虑现有的规模和经济的发展水平,又要考虑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然条件等因素。调整合并分类指导,乡镇驻地集中密度大的地方和靠近城区的地方多撤并,偏远地方可少撤并,不搞“一刀切”。
3、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原则。撤并以以利于强化中心镇实力,进一步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形成有竟争力的支柱产业,以强带弱,以近带远,激活偏远贫困乡镇的发展活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三、撤并方法
根据省市的要求,乡(镇)调整要减少20%。从历史沿革和目前乡镇的布局,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结合现状,经多方调查论证,我县拟将高庄、赤城两乡撤并。柏树乡的李家沟调整到九功乡。
(一)、高庄乡区划
高庄乡共6村、30个合作社、1282户、5625人;境内面积41.32平方公里;2002年完成粮食总产量3315吨,国内生产总值1297万元,其中:第三产业产值71万元,占总产值5.47%;财政收入完成102万元、上解2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75.17元。根据《县志》记载,高庄因有高庄庙而得名,解放前属高庄乡管辖。解放后为高庄乡,属高庄区管辖。1950年公社化时,成立高庄人民公社,同年后季将高庄并入柏树公社,归柏树公社管辖。1961年公社规模划小,又恢复高庄公社至今未变。这次调整,撤销高庄乡,划归柏树乡和九功乡。具体是:
1、将高庄乡陶坡、张湾、闫湾、柏树乡李家沟等4个行政村、20个合作社、828个农户、3647人,约23.1平方公里划归到九功乡政府管辖,使九功乡原有的7村增加到11村;原有的33个社增加到53个社;原有的1624户增加到2452户;总人口由原来的7093人增加到10740人;境内面积由原来的52.38平方公里增加到约75平方公里。辖区内东依柏树乡的马新庄和泾川三十里梁村、西邻锦屏和黄寨乡的马寨村、南至木林接壤、北接平凉花所乡。
2、将高庄乡的马新庄、吴家湾、木家坡3村、12个合作社、551个农户、2418人,约21
平方公里划归柏树乡辖区,使柏树乡原有的6个行政村增加到9个村;29个社增加到41个社;原有的1924户增加到2475户;总人口由原来的8540人增加到现在的10958人;境内面积由原来的37.03
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55.38平方公里。 使辖区东接泾川, 西接九功乡的闫湾村、南至九功、北依泾川王村乡。
3、高庄乡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撤销,学校、医院、派出所、粮管所等单位,由各主管单位接收财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并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高庄乡政府财产和房屋移交九功乡接收。管理,安排使用。乡级债务按全乡总人口分摊,由新划定的柏树、九功两乡接收。
5、高庄乡被撤并后并归的村、社所有债权债务带入新归并的乡政府,由原村社承担。
6、高庄乡乡办企业移交九功乡接收管理(包括债权债务)。
7、高庄乡的村社并归后,所有村、社及其所办企业(包括村、社林场、牧场等)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所发生的各类合同、协议继续有效。
高庄乡政府及所属行政、 企事业单位与其它单位、个人发生的未终结合同、协议,由九功乡政府按原合同、协议继续执行。
(二)赤城乡区划
解放前赤城乡辖新窑镇。1961年将新窑、柏家沟、戚家川大队划出成立新窑人民公社。赤城公社遂为现今规模。赤城乡政府辖高年、水么、赤城、周寨、西刘、宰相、杨安、黄庄8个行政村,46社、1568户、6678人,其中:少数民族174户、836人。境内面积141.5平方公里,2002年完成粮食总产量6024吨,国内生产总值3603万元,其中:第三产业产值1024万元,占总产值28.42%;财政收入完成189万元、上解10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89.31元,全乡属丘陵山区。乡(镇)区划调整中,撤销赤城乡,并入新窑镇和黄花乡。具体是:
1、将原赤城乡的西刘、宰相、杨安、黄庄、赤城、周寨6个行政村,35个合作社,1204户、5082人,约105平方公里划归新窑镇管辖,使新窑镇原有的7个行政村31个合作社1039户、9014人、其中农业人口4379人,非农4635人,境内面积
96.03 平方公里,分别增加到13村、66个社、2243户、14096人,约201.03
平方公里,辖区东邻黄花乡的水么村,西至华亭神峪,南依陕西陇县,北与铜城乡接壤。
2、将原赤城乡的水么、高年2个行政村和南沟林场,11个社、364户、1596人,约35平方公里并归到黄花乡管辖。使黄花乡原有的6村增加到8村,原有的41社增加到52社,原来的1369户增加到1733户、原来的6059人增加到现在的7655人;境内面积由原来的72.27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约107.27
平方公里。辖区东接木林乡,西至锦屏镇平头沟和铜城位家沟。南邻新窑镇杨安村,北依锦屏西街村的大咀山。
3、赤城乡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撤销,学校、医院、派出所、粮管所、工商所等单位,由主管单位接收财产、人员和债权债务,并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赤城乡政府财产和房屋移交新窑镇政府接收、管理,安排使用,乡级债权债务按全乡总人口分摊,由新划定的新窑镇和黄花乡接收。村社债权、债务相应移交到新归并的乡政府,由原村社承担。
5、赤城乡乡办企业移交新窑镇接收管理(包括债权债务)。新窑镇经委负责赤城煤矿、新周煤矿、新寨煤矿、安利煤矿、白贯沟煤矿、黄庄煤矿、工农煤矿、碑子坪煤矿的开发与管理。
6、赤城乡的村社并归后,所有村、社及其所办企业(包括村、社林场、牧场等)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所发生的各类合同、协议,随划归乡镇按原合同、协议继续执行。
(三)、成立新赤矿区街道办事处
乡镇机构撤并后,中心城镇的综合势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管理要求,成立新赤矿区街道办事处,改革锦屏街道办事处隶属关系。
1、隶属关系
锦屏街道办事处和新赤矿区街道办事处属县政府派出机构,隶属县政府管理。
2、机构设置
两个街道办共设立6个社区,锦屏街道办下设滨河路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新赤矿区街道办下设新柏社区、新窑社区、赤城社区。
调整后,全县保留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锦屏镇、新窑镇、黄寨乡、柏树乡、九功乡、铜城乡、黄花乡、木林乡,锦屏街道办事处和新赤矿区街道办事处)。万人以上的乡镇达到5个(锦屏镇、新窑镇、黄寨乡、柏树乡、铜城乡)。万人以下的乡镇3个(黄花乡、木林乡和九功乡)。
四、时间步骤
撤并乡镇工作从2003年3月1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做好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方案审批、全面实施、 考核验收五个阶段工作。
五、加强区划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区划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崇信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行政区划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事、民政、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国土、农牧、林业、教育、卫生、粮食、体改办和被撤并的新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分工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为了使区划调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组建四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完成撤并乡镇工作。
第一组、区域划分工作小组:由民政局牵头,土地、公安、林业局等部门协作,主要做好并归乡镇接壤的土地资源外业调查,核对双方的边界线,做好1∶50000边界线走向地形图和详细的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妥善处理各类边界纠纷。
第二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审计、农牧配合。财政局负责乡镇一级清产核资及财产移交;农牧局负责村、社二级清产核资;审计局负责合并乡镇财产、资金审计、并帐、移交和管理工作;监察局负责资产、公用设施、乡、村、社三级所办企业的移交监督工作。
第三组、机构设制工作小组,由组织部负责,人事、教育、卫生、粮食、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组建新乡镇领导班子,妥善处理好撤并乡镇干部职工工作安置,合理调整学校、中心卫生院和各类站所的布局。
第四组、区划调整6乡镇,成立撤并工作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做好清产核资、勘界、移交,紧密配合县上搞好乡镇区划工作。
(三)严肃执法执纪,防止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严防私分、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产以及挥霍浪费,突击花钱现象发生;防止借机非法转让或买卖土地、集体财产。凡违返纪律的,必须严肃查处,确保区划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三年四月十日 |